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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内外饰装饰件项目

建设单位:常州金坛雅菲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园区西路12
项目投资:6000万元
项目规模:年产汽车零配件6000万件

联系人:管建洪
联系电话:13584306660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智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徐庄产业园
联系人:
联系电话:17714379081

邮编:215800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常州金坛雅菲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2926

公众意见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