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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金坛雅菲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内外饰装饰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公示
发表时间:2022-12-12     阅读次数:     字体:【

常州金坛雅菲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9月委托江苏智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常州金坛雅菲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内外饰装饰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已在江苏智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建设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常州金坛雅菲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内外饰装饰件项目

建设地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园区西路12

建设概况:本项目投资600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厂房水电等及环保设施的建设等;其中环保投资约600万元,占总投资10%,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的治理等本项目已于20221012日已经取得了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备案证号:坛发改备【2022301。项目代码为2210-320413-04-01-561671

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

空气环境质量:

2021年常州市环境空气中SO2年平均值、NO2年平均值、PM10年平均值、PM2.5年平均值和CO的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因此判定为非达标区域;项目评价范围内,非甲烷总烃均满足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水环境质量:

根据《2021年常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常州市纳入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20个断面中,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80%,无劣于类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类比例超额完成省定目标。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51个断面,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类的比例为92.2%,无劣于类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类比例超额完成省定目标。

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进常州金坛区儒林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儒林河。根据检测报告可知,儒林河污水处理厂排口上游500m及下游1000m断面pH值、CODNH3-NTP和水温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

声环境质量:

根据《2021年常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常州市全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5.0dBA),符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GB3096—2008)二类标准,较上年降低0.1dB(A)。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昼间)划分为二级,属于较好水平。

项目周边声环境均可满足《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

2021年,对全市46个国家网土壤基础点位和36个省控网土壤风险点位的监测结果表明:常州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较好,所有点位均未超出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其中,46个国家网基础点位中有43点位未超过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根据内梅罗污染指数评价,46个点位中清洁和尚清洁比例分别为90.9%6.5%36个省控风险点土壤监测点位中有31个点位未超过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根据内梅罗污染指数评价,36个点位中清洁和尚清洁比例分别为83.3%5.6%。土壤环境质量绝大部分处于清洁水平,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地下水环境质量:

区域地下水中各因子均达三类水质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三、建设项目采用的环保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环保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静电除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PP水喷淋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火焰处理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喷涂过程中产生的漆雾以及有机废气。

项目废气经水帘与处理后通过“喷淋塔+活性炭脱附吸附催化燃烧”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废气均可达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2、废水环保措施

本项目雨污分流。本项目水帘废水和喷淋塔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生活污水经园区现有的污水管网接管至儒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儒林河。

儒林污水处理厂有足够的容量可以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强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机器器械等,在项目采取消声隔声、平整路面、采用先进低噪设备、绿化降噪等一系列降噪措施后,昼夜间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水池粉尘渣、PP水包装桶、漆渣、废催化剂沉淀池废液喷枪清洗废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手套及抹布、生活垃圾。

不合格品、水池粉尘渣、PP水包装桶外售物资回收公司;漆渣、废催化剂沉淀池废液喷枪清洗废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手套及抹布委托有资质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厂址选择符合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污染贡献值小,影响小,项目拟建地可维持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以车间二和车间三为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核实,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不得在卫生防护距离内建设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以避免环境纠纷。在企业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当地公众对项目建设没有反对意见;在建设单位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风险值在可接受范围内;经济损益具有正面效应。

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环保治理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充分注意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制约和协调,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常州金坛雅菲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管总

联系电话:13584306660

(二)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智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

联系人:魏工

电话:15150502732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周边2.5km的团体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五条。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附件:1、《常州金坛雅菲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内外饰装饰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单位:常州金坛雅菲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21212

20221212常州金坛雅菲妮新材料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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