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龙潭过江通道工程110kV电力迁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龙潭过江通道工程110kV电力迁改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5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环保验收调查表-龙潭杆线迁移.pdf
龙潭杆线迁移验收会议纪要.pdf
情况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