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宁马高速大方互通改扩建配套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宁马高速大方互通改扩建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古雄街道办事处(原南京市板桥新城管理委员会)
代建单位: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起20个工作日
宁马高速大方互通改扩建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验收意见-大方互通.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pdf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