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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省道溧水段二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表时间:2025-05-06     阅读次数:     字体:【

一、建设项目概要

204省道溧水段二期分为两段,北段路线起点接乌刹桥,沿老路拓宽改造至开发区段,接204省道溧水段一期起点(K1+404.778 处),北段长1.405公里;204省道溧水段二期南段起点接204省道溧水段一期终点(洪张线 K25+190处),利用规划线位在宁宣高速东侧布线,而后继续在蒲塘集镇东侧布线,线位继续向南,穿过蒲塘河,在老路东侧避开110KV220KV高线走廊,在高压线走廊东侧布线,路线继续向南在孔镇北侧与前胡家之间布线,穿过三叶园林后,在沈家山与大刘家之间穿越,避开现有菜篮子工程用地,上跨溧高高速预留的上跨桥桥位,而后继续向南,路线利用和凤镇规划线位向南至漆桥河与高淳段相接,南段长24.973公里,本项目总长26.379公里

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主线设计速度80km/h,辅道设计速度40km/h。江宁溧水界至规划一路段路基宽47.5m,带辅路的双向六车道;洪张线至S341段路基宽33m,双向6车道;S341省道至终点段路基宽25.5m,双向4车道。项目建设工期约3年。项目投资总额306746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扬尘污染。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沥青外购材料堆场全封闭作业及安装除尘设备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施工扬尘、沥青烟气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运营应加强道路的养护及交通管理,并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砂石料冲洗和道路洒水防尘施工期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排放,运营期生活污水接管处理。本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

  工程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通过模式预测可知,运营期的不同时期部分敏感点噪声值超出相应的标准限值,声环境功能不能满足相应功能区的要求,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固废妥善收集后集中处置,固废零排放。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占用土地造成农业减产、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

  本项目占地符合《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规定的用地指标要求,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格局产生明显影响;工程占地对当地农业生产影响程度较小。随着排水设施和边坡防护工程的完善,植被的恢复,水土流失状况将大大改善。

  三、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

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物料堆场封闭,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抑尘;加强车辆运输的密闭管理;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的养护,应定期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查监测。

运营期:加强公路绿化以及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

  (2)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等措施处理后回用于砂石料的冲洗和施工场地的洒水防尘;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排放

运营期公路全线设置完善的雨水排水系统,排放至沿线非敏感水体;运营养护工区生活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

施工期采取低噪声机械,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区域,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渣土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避绕环境敏感区,避免夜间运输;施工区域设置围挡遮挡噪声

运营期:对项目沿线运营期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隔声窗、预留费用等措施沿线政府或规划建设部门应严格控制在本项目4a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内新建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废弃土方用于沿线绿化工程及临时用地恢复,桥梁桩基钻渣、拆迁建筑垃圾运送至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统一处理,实现固废零排放。

运营:养护工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对地表上层高肥力土壤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周边设置隔挡或遮盖设施;施工完毕后及时对工程临时用地进行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对作业区周围土壤和生态的损坏;因地制宜地选用合适的树种苗木,确保绿化工程的景观效果和质量。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设置施工场地。

运营期:定向营造以乔木、灌木为主体的多结构层次植物群落配备专业人员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04省道溧水段二期改扩建工程符合江苏省省道公路网规划审查意见要求,符合溧水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的前提下,可以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减缓生态影响的要求,使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204省道溧水段二期改扩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期限:

  如需要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北路50

人:陈科

  电   话:025-56223011

  环评影响评价单位:江苏智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0

人:胡工

   话:025-86601693

  Emailjszhihongep@163.com

公参调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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