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南京至马鞍山高速公路江苏段扩建工程(刘村互通至铜井镇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南京至马鞍山高速公路江苏段扩建工程(刘村互通至铜井镇段)
建设单位: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花台区和江宁区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0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绕城高速工程宁芜段(验收报告).pdf
宁马高速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宁芜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pdf